我省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执行标准浏览数:165次
《关于建立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印发后,为做好与《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妥善衔接工作,海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就执行工作和缴费标准等予以明确。 1.缴费标准 《实施意见》印发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实施意见》中的“二、主要内容(三)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为上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参保居民可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缴费。 同时,实行更加灵活的缴费办法,参保居民当年按选定缴费标准足额缴费后,可根据本人实际进行多次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参保居民第一次缴费之后选定的缴费标准仅当年有效,如果次年未修改缴费标准,仍以上年第一次缴费时的缴费标准为准。”的规定执行。 2.政府补贴 《实施意见》印发后,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补贴政策按照《实施意见》中的“二、主要内容(三)缴费标准……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当年缴费额400元以下的补贴标准为40元;当年缴费额400元(含)至600元(不含)的补贴标准为60元;当年缴费额60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80元……”的规定执行。 《暂行办法》关于“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双女户(含农村少数民族三女户)夫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含结扎和上环)家庭的参保人员,政府除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给予补贴外,另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财政补贴。”中的“另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财政补贴”规定,在《实施意见》出台后,执行范围限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该条件的参保人员。财政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承担,补贴标准不得自行提高。 3.政府代缴 《实施意见》印发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关于“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规定继续执行,政府代缴所需资金涉及省财政与市、县、自治县财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同)共同分担的,统一按照6:4的比例分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关于2018年1月1日起,普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缴纳全部最低标准(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定继续执行,所需资金由各市县政府承担。 4.待遇确定 《实施意见》印发后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分别按照“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在满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的规定和《实施意见》规定核定基础养老金,按照就高的原则核发。 5.待遇调整 《实施意见》印发后,参保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且按照《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标准核发基础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含《实施意见》印发前核发待遇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重新核定的基础养老金低于重新核定前标准的,仍按重新核定前标准发放;高于重新核定前标准的,按重新核定的标准发放。 6.丧葬补助金标准 《实施意见》印发后,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实施意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死亡后,按照其死亡当月国家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2倍的数额发放丧葬补助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36倍。”的规定确定。 其中,《实施意见》印发前已死亡(含印发前已死亡直至印发后尚未发放丧葬补助金的)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仍按《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火葬后,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其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4个月的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市、县、自治县财政承担。”的规定确定。 文章来源:海南特区报 版权声明:“海南正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所分享文章,除非确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处理,谢谢! 海南正凯人力资源公司核心产品:HRO人力资源外包(主要涵盖劳务派遣、社保公积金代缴、薪资代发、RPO招聘外包、福利外包等)、BPO业务流程外包(主要涵盖生产流程外包、物流装卸外包、酒店大堂外包、后勤保洁外包、短期季节用工外包、呼叫中心外包及客户私人订制内容外包等)、企业内训、劳动法务咨询、物业管理服务等。 |